女鞋直播代运营协议
一、引言
为了促进女鞋行业的直播销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
1. 甲方:(即委托方)女鞋直播代运营公司
2. 乙方:(即承接方)女鞋直播代运营工作室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中的规定。
二、委托事项
1. 委托方委托承接方协助其进行女鞋直播销售,销售对象为乙方指定的目标客户。
2. 委托方承诺,在直播期间,乙方必须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直播内容的正常进行。
3. 委托方与承接方建立合作关系,并在直播开始前向承接方提供相关女鞋产品和品牌信息。
4. 委托方与承接方共同制定销售策略和计划,并负责实施和跟进销售活动。
5. 委托方承诺,在直播期间,销售所产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且乙方有权根据销售情况调整佣金比例。
6.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签。
三、代运营费用
1. 委托方向承接方支付直播代运营费用,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整。
2. 费用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3. 费用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 承接方应在费用支付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协助甲方进行女鞋直播销售。
四、代运营期限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委托方应在协议到期前30日内与承接方签订续签协议。
3. 续签协议的有效期应与原协议有效期相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签。
五、违约责任
1. 委托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导致直播销售活动无法顺利进行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承接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导致直播销售活动无法顺利进行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协议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六、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中所涉及的费用、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均为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签订本协议时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女鞋直播代运营公司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