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代运营协议
本直播代运营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
甲方:(即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即代运营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需要聘请乙方作为其直播代运营团队,以确保甲方的直播活动能够顺利实施,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的直播代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直播策划、直播内容创作、直播主持、直播互动、直播营销等。
1.2 乙方将在甲方指定的直播活动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代运营工作,并确保直播活动顺利进行。
二、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2.1 乙方将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代运营工作。
2.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城市,工作时间为甲方直播活动开始前的3小时至直播活动结束的3小时。
2.3 乙方不得在直播活动期间调休、加班或变更工作时间。
三、工作内容报酬
3.1 乙方将在完成甲方的直播代运营工作后,根据甲方的要求给予报酬。
3.2 报酬的标准和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金额将在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保密条款
4.1 乙方将对甲方的直播活动信息、财务状况、商业机密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2 甲方发现乙方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工作并赔偿损失。
五、违约责任
5.1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a)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代运营工作;
(b)乙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
5.2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a)甲方未能支付合理的报酬;
(b)乙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
六、争议解决
6.1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