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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代运营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3-05-03
抖音代运营判决书 作者:法院 摘要: 本文是关于抖音代运营案件的判决书,法院认定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从事抖音代运营活动,违反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侵权。同时,法院认为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在代运营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关键词:抖音代运营,著作权法,侵权,法律责任 一、案件背景 本案是由原告北京某短视频平台公司诉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之间的一场代运营纠纷。原告公司是一家从事短视频制作的公司,因其在抖音平台上制作的短视频受到了广泛的欢迎,因此决定寻求一家专业的代运营公司来帮助其扩大业务范围和提高曝光率。 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接到原告公司的委托后,未经授权擅自从事了抖音代运营活动。被告公司在代运营过程中,通过篡改、盗用原告公司的短视频内容,并将其发布到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取得了一定的曝光量和粉丝数量。 原告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法院处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从事抖音代运营活动,违反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侵权。同时,法院认为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在代运营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利用他人作品,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法院认为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在代运营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结论 本文是关于抖音代运营案件的判决书,法院认定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从事抖音代运营活动,违反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侵权。同时,法院认为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在代运营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